有变化!有变化!
南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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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3日,南阳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,我市近日出台文件对医保支付政策进行优化调整,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保障水平,切实减轻广大群众的看病就医负担。
在此次出台的医保新政中,调整80岁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,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%;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,将起付线降为1.1万元,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段提高至60%、70%;对二、医院住院病人,城镇职工、城乡居民医保中医药诊疗服务费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%、20%,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。
同时,此次对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住院起付线、报销比例等也分别进行了调整。具体为:
城乡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调整为:
乡级(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疗机构)为元;县级(医院)为元;市级(医院)为元,市级(医院)为1元;省级(医院)为元,省级(医院)为0元;省外为0元。
城乡居民住院分段报销比例调整为:
乡级(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机构)合规费用-元(含下限不含上限,下同)的为75%;-0元的为80%,0元以上的为90%;
县级(医院)合规费用-1元的为63%,1-0元的为73%,0元以上的为85%;
市级(医院)合规费用-元的为55%,-0元的为65%,0元以上的为75%;
市级(医院)合规费用1-元的为53%,-元的为65%,元以上的为75%。
城镇职工住院起付线调整为:市域内每次住院起付标准元;市域外省级1元,省外0元。
同时,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60万元,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6万元,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54万元。
此外,新政明确,异地安置人员安置地就医,支付比例与本地一致,起付线执行市域外省级、省外标准。
来源:南阳报业传媒
编辑:丁丁(